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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运动员违规违纪处罚决定
2008-07-16 17:17:00  中国足球协会

  足纪字﹝2008﹞20号

各赛区委员会,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2008金威啤酒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14轮第108场青岛盛文中能队与辽宁宏运队的比赛于2008年7月13日在青岛天泰体育场进行。

  当比赛进行到95分钟时,青岛中能队3号运动员金保罗故意将辽宁宏运队4号运动员罗曼推倒在地,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在赛场内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六、四十八、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停止青岛中能盛文队3号运动员金保罗2008年中超联赛比赛8场,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

  希望各俱乐部(队)要加强对俱乐部运动员的管理、教育,遵守赛场纪律,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