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协会、俱乐部、总政文化部体育局:
为紧跟世界女足发展趋势,全面贯彻"三从一大"的科学训练原则和"两严"方针,坚持以狠抓体能、技能和作风为基础,统一训练指导思想,有效地促进女足队伍整体素质和训练水平的提高。中国足协决定2005年继续组织我国成年女子足球队伍春训。现将冬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5年2月14日至3月18日。
地点: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
请各队于2005年2月14日晚24点前抵达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须于1月20日前向中国足协女子部和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传真报名参训名单(传真:中国足协女子部010-67113897;昆明海埂基地0871-4311512)。
二、参加春训队伍:
上海SVA、北京城建、天津汇森、河南十三香、河北华北制药、广东海印、山东、四川剑南春、解放军、大连实德、江苏华泰、武汉江汉大学、陕西延炼、安徽、兰州、长春华信、山西众鑫、浙江、新疆、广东名将及国家女足和国家青年女足共22支。
三、春训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政治思想教育和整顿学习期(2005年2月14日至16日)。
1、教练员预备会及学习有关文件(14-15日)。
2、全体运动员春训动员大会(15-16日)。
第二阶段:强化技战术训练、体能与技能测验期(2005年2月16日至3月18日)。
四、测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YOYOTEST。
2、测试时间:第一次2月28日;第二次3月7日。
3、测试标准:(另行通知)
4、测试要求:
(1)凡报名参加2005年中国足协组织的全国成年女足各类比赛的运动员(除守门员外),必须参加春训期的体能测试;
(2)春训期间将组织安排两次体能测试时间,未参加测试和两次体能测试不及格者,将暂不能参加2005年中国足协组织的全国成年女足各类比赛(包括全运会预赛)。
(3)中国足协将于5月16日统一组织补测,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1、测试项目:
(1)1V1攻门;
(2)4V4攻门。
2、测试办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费用:每人交纳体能测试费40元。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春训领导小组:由中国足协副主席和云南省体育局领导各一人担任组长,中国足协女子部及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有关人员参加。
(二)成立春训办公室:本着服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宗旨,全面管理春训的训练、科研、体测和生活等有关事宜。下设如下分支机构:
1、临时党支部:由春训办党员和各队一名党员干部(领队或主教练)组成,负责冬训期的党团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队的评选工作、了解和检查各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学习的落实情况等。
2、科研与训练组:由春训办部分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各队训练课调研,并组织每周教练员业务活动、评估和检查各队训练课和执行训练计划以及训练管理规定的情况、对训练提出建设性意见、汇总撰写春训总结等。
3、纪律检查:由春训办公室1人、基地2人和参加春训的各队领队组成,负责检查和执行春训期的各项纪律规定,诸如纪律教育、晚熄灯、周日晚点名、内务卫生、查处违纪事件等工作。
(三)春训办公室人员:
王方(西安体院教授)、谢朝忠(武汉体院副教授)、孟宁(南京体院副教授)、张廷安(北体大教授)、刘明胜(北体大博士生)杨麟(武汉体院研究生)、李西(武汉体院研究生)。
春训办公室人员须于2005年2月13日到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报到。
六、春训工作重点
(一)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继续发扬中国女足精神,进行女足第二次创业。
1、认真学习中国足协和春训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文件。在当前物质条件较优越的情况下,发扬老女足精神,讲理想、讲奉献、讲职业道德、讲敬业精神。
2、鉴于近几年我国女足在训练和比赛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中国足协要求各队必须尽快扭转目前女足队伍中的"训练不刻苦、管理不严格、态度不认真、对抗不激烈、比赛没质量"等不良倾向,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训练作风和比赛作风。
(二)紧跟当今世界女足发展趋势,全面学习和了解世界女足技战术发展动态。
(三)坚持科学的"三从一大"和"两严"训练方针,掀起春训大比武的高潮,力求训练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1、春训期是全年训练周期中最重要的训练时期,对于各队获得良好的竞技状态和提高全年比赛水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各队应根据全年周期训练规律,认真处理好该训练阶段训练量与训练强度的关系和身体训练与技战术训练的关系,在提高训练质量和提高训练效率上下功夫。尽快改变训练与比赛严重脱节,训练强度低于比赛强度,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不能完全适应于快速、激烈和强对抗比赛要求的局面。各队要在自行制定训练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激烈对抗中运用技战术及场上奔跑能力。
2、今年春训通过对各队不同类型的训练课及比赛的监测与评定,提高教练员科学训练的意识,加强科学训练的力度,以真正达到提高教练员科学化训练水平的目的。
3、狠抓体能、作风和技战术训练,使参训队伍身体素质训练和技战术训练有机的结合起来,提高运动员的奔跑能力,为全年的训练和比赛打下坚实的基础。
4、今年春训中国足协将结合世界女足发展的趋势,以提高教练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为基础,以提高训练和比赛质量为核心,及时传递国际新的足球训练信息;加强教练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开展运动队训练课演示与研讨活动。统一对现代足球训练的思想观念、训练理论与有效方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教练员指导训练的实际水平。
七、措施与要求
(一)各队要根据春训期间政治学习的内容与安排,每周认真组织一次不少于1小时的政治学习课;定期出简报和黑板报,在基地布置标语,抓好思想政治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足协及春训办公室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条例,在春训队伍中继续开展"评优"活动。违反规定和条例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各队必须依据春训工作重点,并结合本队实际情况,须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春训计划和参训第一周计划(打印件),并于报到后的第二天交春训办公室。
(四)春训期间,每周五晚上7点45分召开全体领队、教练员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同时须上交下一周的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按统一下发的表格撰写(第一周训练计划表格除外),变更训练计划必须事先报春训办公室。
(五)春训期间,各队教练员必须将训练课教案带到场地,春训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教练员的课训练教案。课教案必须任务具体,目的明确,方法恰当,训练内容和组织手段要科学、实际,重点要突出、针对性要强、态度要认真,安排大负荷训练课必须要有恢复措施和手段。
(六)春训办公室科研训练小组将针对各队的训练内容,积极展开科研监测工作,及时为各队教练员提供科学训练依据。
(七)春训期间由春训办公室继续组织教练员进行业务研讨活动;业务研讨的主要内容:
1、请专家授课、讲座;
2、教练员进行理论业务交流研讨;
3、组织进行专题训练演示课,具体如下:
(1)春训开始后的第二周,利用每天上午8:30-9:30分,安排两堂(两支队伍)专题训练演示课,课时不得少于30分钟;当晚7:45-9:30由春训办组织教练员进行演示课的讲解与研讨;
(2)参加专题训练演示课的队伍为2004年参加女超联赛的12支运动队;
(3)参加专题训练演示课必须由主教练带队,其他各队的教练员到场观摩(主教练必须到场);
(4)带队演示的教练员根据春训办提供的训练专题,必须事先准备训练教案,并提前一天交春训办,复印下发观摩教练员;
(5)参加训练演示队伍的专题安排:
①上海队、北京队专题:对方控球时,后卫(前卫)队员的防守及相互保护;
②大连队、解放军队专题:本方控球时,中场队员与前锋的配合;
③江苏队、河北队专题:任何提高全队的整体控球能力;
④天津队、广东队专题:如何利用有球练习,发展有氧耐力;
⑤四川队、山东队专题:攻守(球权)转换时,前场的中路进攻及后场的中路防守;
⑥河南队、国青队专题:攻守(球权)转换时,前场的防守及中场的防守组织。
(八)各队教练组接到本《通知》后,还应结合2004年度认真总结自己的训练和比赛经验并准备好书面发言;在春训期间各队教练组在研讨会上要进行有质量的书面发言,并上交发言稿或发言稿软盘,由春训办公室汇编成册。
(九)各队主教练必须认真撰写课训练计划和周训练计划;各队每周必须自行安排两次训练理论与规则理论课,教练员必须备有讲稿。
(十)各队来离人员须事先填写来离人员登记表,并上交春训办公室;教练员、队干部公事外出必须向春训办公室请假并征得同意。
(十一)各队必须严格遵守训练时间和场地安排;每次训练课各队应整队带入场地并将训练装备等物品放置整齐。
(十二)运动员宿舍晚上10点熄灯并封闭电视、电话;训练、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不许会客或接受采访、不许打或接电话。
(十三)不准在餐厅及任何公共场所穿拖鞋,遵守用餐秩序;不得浪费餐厅食品。
(十四)每周日下午半天休息,可以外出基地参观或购物,但必须在当日晚餐时间前归队,各队自行点名,纪律委员会负责检查;其它时间不许私自外出基地。
(十五)各队应认真执行上述要求并自行严格管理队伍。
(十六)各队主教练在春训结束三天前,须用统一稿纸上交一篇有学术观点的春训总结,供编印交流使用。
(十七)春训办公室将按照中国足协的有关要求对各队的春训周和课训练计划及其落实情况,以及内部管理、出勤人数、政治学习、理论课和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估,各队必须给予积极的配合。
八、春训纪律规定与违纪处罚
(一)《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管理条例》、《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管理条例》、《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等有关文件均适用于春训期内,如违反其中的有关规定,按相应条款处罚。
(二)领队、教练是队伍的管理教育者,队员违纪,领队、教练有重要责任,对违纪队员进行处罚的同时,一并对春训当时在队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三)未尽事宜,视情节和/或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春训的评比
1、评选春训优秀队和优秀党、团支部。
2、体能测验的评比。
3、技能测试的评比。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另行下发)
十、对春训办公室人员的要求
(一)模范遵守春训的各项管理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规定对各队训练、比赛、学习和生活等进行督促与检查。
(二)树立"管理春训、服务队伍"的观念,不计得失、任劳任怨,尊重基地人员并与之密切合作,按照春训办公室的分工与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三)春训办公室人员若有违纪,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停止工作离开基地。
十一、经费
(一)春训办公室成员、国家队、国家青年的差旅费、食宿费由中国足协负担。
(二)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中国足协补贴给全国12个女足重点城市和单位的成年女足各队25人每人每天15元,其余55元各队自交。
(三)其他省市成年女足各支队伍及各队超编人员费用按每人每天70元自理。
(四)每队交纳春训报名费1000元。(国家队、国家青年队除外)
十二、请各队提前与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联系并电告抵达时间。
中国足协女子部电话:010-67110210或67113897
传真:010-67113897或67110210
昆明海埂基地联系电话:0871-4311091联系人:冯永康
传真:0871-4311514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各队传真报名时,请将具体人数、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包括领队、教练员、医生、工作人员)填写清楚,以便于春训办公室进行队员档案的建立和补充以及基地分配房间使用。
中国足协女子部
二00五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