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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足球比赛记者采访(全国通用)证件制作办法
2008-02-27 17:52:00  中国足球协会

  足球字(2007) 24号

各赛区新闻部:

  2008年全国足球各类比赛即将开始,根据《全国足球比赛新闻采访规定》之有关规定和2008年各类足球比赛的情况,中国足协新闻办经过研究,决定2008年全国足球比赛新闻记者采访证件制作办法如下:

  一、中国足协新闻办公室根据各赛区新闻媒体的具体情况,将采访名额分配给联赛各赛区;证件种类为文字记者证、摄影记者和主播电视台采访证三种。

  二、各赛区新闻部根据赛区媒体性质、影响以及申请报名情况,将采访名额分配给各媒体。

  三、报名记者在报名时,需填妥中国足协下发的报名表格(见附件),并将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并上报赛区,经赛区、中国足协和公安部审验合格后方可予以制证。

  四、电视和广播记者需在购买转播和报道权后,方可予以办理证件。

  五、未购买中超、中甲联赛转播、报道权的电视记者,不能获得全国通用采访证。在采访其他国内足球赛事时,由赛事组委会视其需要给予一定数量的该项赛事采访证(仅限该次比赛使用)。

  六、各赛区新闻部必须加强对赛区新闻工作的管理。凡不遵守《全国足球比赛新闻采访规定》的有关要求,不服从赛区的有关安排,违反规定、影响和干扰比赛和赛区工作的记者,赛区可上报中国足协新闻办,不予办理采访证件。

  七、各赛区新闻部在名额分配确定以后,统一将名单(仅限于名单)上报中国足协新闻办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赛区新闻部按规定将报名记者的单位、姓名、照片及有关资讯分类整理,并将其送达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京盾证卡技术开发中心制证(其中名单电子版发到制证中心邮箱)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

  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京盾证卡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沈正萍

  邮箱:cfashenzp@yahoo.com.cn

  邮编:100044

  电话:010-68719817

  传真:010-68719817

  八、证件做好后,由京盾证卡技术开发中心直接将证件寄送各赛区,由赛区新闻部分发给记者本人使用。

  九、中央级媒体和没有中超、中甲赛区的地方媒体统一在北京赛区申请办理采访证件。

  十、各赛区应要求办证媒体记者在其报道中正确使用中国足协上述各类比赛的全称。

  十一、各赛区新闻部应在此项工作中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名额数量和赛区媒体的实际情况,认真审核记者采访资格,严格把关。

  中国足协新闻办

  2008年2月19日

附件:2008年全国足球比赛记者采访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