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举办首届全国足球重点城市足球赛的通知 |
| 2005-06-30 10:04:00 |
体足字(2005)260号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足球重点城市足球赛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协会:
中国足协从今年开始举办每年一度的全国足球重点城市足球赛,由全国17个足球重点城市会员协会负责组队参赛。此项赛事名称为 “2005年全国足球重点城市U-14“耐克杯”足球赛”。为了保证能够赛事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日期、地点:2005年8月1日-12日,武汉市。
二、 参赛队:17个城市和承办单位1个队,共18支队。
三、 比赛分组:分为三个小组,每组6个队:
A组:北京 长春 重庆 青岛 成都 南京 B组:天津 广州 沈阳 延边 武汉 昆明 C组:上海 大连 西安 深圳 厦门 东道主
四、 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各城市可统一组队,但必须为本城市协会所属的运动员; (三)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足协颁发的参赛证。
五、 竞赛办法:
(一)预赛:三个小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 (二)决赛:三个小组的第1-2名和3个小组成绩较好的2个第3名(为:D1、D2号位)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决定第1-8名。
六、报名: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医生1人,运动员30人;限于7月1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医务章,传真至中国足协青少部和所属赛区。 七、 报到:
(一)参赛队赛前两天报到,并将队伍抵达赛区时间、车次(航班)提前电告赛区以便安排车辆接站。 (二)赛区接待每队25人:领队1人,教练员3人,医生1人,运动员20人,每人/天交纳伙食费50元,住宿费用中国足协负担。超编人员每人/天需交纳100元的食宿费用。
八、 8月1日进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和标准以及竞赛规 程请查询中国足协网。
九、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足协联系人:崔永利 13901092169; 中国足协青少部电话、传真:010-67151518;
二00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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