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足球字(2006)502号
各会员协会、中超、中甲足球俱乐部:
为加强管理,提高训练水平,为明年的职业足球联赛打下良好基础,促进足球运动整体水平的提高,中国足球协会决定继续对中超、中甲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实施体能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测时间、地点、俱乐部
1月15日、16日;海南金鑫基地;在海南集训的俱乐部。 1月19日、20日;昆明海埂基地;在昆明集训的俱乐部。 1月22日、23日;广州体院;在广东及其它地区集训的俱乐部。
二. 补测时间、地点、人员
第一次补测:
1月29日;海南金鑫基地。
1月31日;昆明海埂基地。
2月2日;广州体院。
第二次补测: 2月20日;广州体院。
第三次补测: 3月10日;湖北武汉(武汉足协负责)。 第四次补测: 联赛第一阶段结束后;湖北武汉(武汉足协负责)。
在第二、第三、第四次补测前一天下午16:00分别在广州体院足球教研室和武汉市足协召开补测工作会议。
三.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间歇耐力测试(YOYO测试)
四.测试标准 达标标准同2006年测试达标标准。
五.测试规定 (一)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未达标的运动员,不具备2007年中超联赛、中甲联赛、足协杯赛的参赛资格。外籍运动员及守门员不参加测试; (二)俱乐部在测试前提交参加测试运动员报名单,测试时交验中国足球协会签发的《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 (三)参加补测的运动员,在测试前十天由所在俱乐部将补测运动员报名单报交中国足球协会联赛部,补测顺序按报名顺序排定; (四)测试费为每名队员50元,补测费为每名队员200元。
六.国家队及参加国际比赛队伍的测试 (一)若各级国家队的集训、比赛时间与体能测试时间冲突,可视情况变更各级国家队队员的测试时间; (二)因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计划中的国际比赛任务而不能如期参加体能测试的队伍,经中国足协批准可适当调整测试时间。
七.中国足球协会将成立体能测试小组,专门负责体能测试、补测有关工作。
八.未尽事宜,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解释和决定。
中国足球协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